佳木斯市关于优化医疗保障异地就医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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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全市各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就医需求,切实便利我市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诊转院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通异地居住人员“两城一家”。在开通海南省“两城一家”基础上,为其他地区居住的备案人员开通“两城一家”,即:已经办理异地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可享受持卡住院即时结算,回参保地探亲和居住时,如需住院治疗或门诊用药不需再进行报备,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新办理异地居住报备人员,在申办异地居住备案时,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说明;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派驻说明;提交异地相关材料后方可在居住地就医。申请报备时可通过“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0454-3986629或登录“佳木斯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申请异地居住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城市,一年后方可变更。对居住地定点医院无法确诊或治疗的疾病,由居住地三级医院开具转诊手续,住院后回参保地按转诊政策报销。
二、定点医院为符合转诊条件参保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时,按照逐级转诊原则进行转诊,转诊备案时只需就诊科室、医保科两个环节即可办理,直接转诊至就医城市,转诊报备后方可持卡就医;转诊人员可在就医城市选择一家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定点医院治疗并直接结算。转诊备案有效期延至半年,“一次备案、半年有效”,即:半年内在其备案的就医城市如需复查治疗时不需再进行转诊备案。
三、异地就医实行“一单式”结算。参保人员通过异地备案和定点医院转诊备案后,在异地就医医院结算时,即可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通过一张单据即时结算。
各县(市)医保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转诊定点医院要保证异地转诊备案及时、准确。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备案人员能够方便、快捷进行异地即时结算。
佳木斯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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