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超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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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了怎么办?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企业职工死亡待遇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即职工因工死亡时,由企业发给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另由“企业营业外”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两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时止。除按规定发给抚恤费外,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供养直系亲属,由发给抚恤费的单位,按其困难大小给予适当补助。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由“企业营业外”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由“企业营业外”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6个月工资;两人者,为死者本人9个月工资;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12个月工资。有些省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酌情给予定期或不定期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社会救济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死亡抚恤待遇:(1)职工死亡丧葬费按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支付;(2)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金,由家属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发给。因工牺牲一次抚恤金,为死者牺牲时的20个月的工资;病故一次抚恤金,为死者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其最高额不得超过3000元;(3)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补助费总额一般不得超过死者生前工资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有关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的上述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后要注意什么?
失业人员死亡后,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能由其家属继承。但失业人员死亡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补助。
只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死亡的,才能得到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的补偿。
shiye/182153